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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门诊复查不能报销生育险。
生育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产后42天回医院复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因此,产后42天回院检查与药流、人流后的,门诊复查费用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转院转诊费用如何报销?
已办理异地产检和(或)异地分娩的参保人,如因病情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在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时,须一并提供原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相关证明。
例如参保人曾女士,已办理浙江省A市异地产检与分娩手续,因病情需要、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要转诊至浙江省B市就医,则曾女士正常就医即可,分娩后携资料(病情需要的携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居住地变更的携情况说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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