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郑雅曼)“谢谢法院组织我们调解,缓解了我的经营压力,也让我对老朋友有个交代。”日前,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激动不已地对承办法官刘冰净说。
昔日同乡“对簿公堂”
2021年1月,因承建桥梁工程需要,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向原告某建设管理公司租赁数台挖掘机,租赁费用共计13万余元。被告支付部分租金后,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未能按期向原告支付剩余4万元租金。出现周转问题后,被告多次承诺等经营状况好转后,会立刻支付未付租金,但工程款拖欠了一年多,一直没有还上。2023年春节期间,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叶某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家中催要租金,因在节假日,张某认为“非常晦气”,两人发生言语冲突,矛盾彻底爆发,双方“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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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调解“不欢而散”
该案在江岸区法院立案后,分流至涉企速裁团队审理,承办法官刘冰净认真梳理了双方的租赁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叶某与张某是同乡,双方在微信中时常相互问候、勉励。基于双方长期的合作基础,又有同乡情谊,刘冰净认为该案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开双方心结。
然而,开启调解的第一步却并不顺利。叶某表示,双方已经撕破脸,没有协商必要,拒绝调解。张某则更是情绪激动,表示“法院爱怎么判怎么判吧,判了我也没钱给”。二人态度强硬,调解陷入僵局。
“同乡情谊”巧解“疙瘩”
但刘冰净并没有放弃,第二天再次与张某联系,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告知其诉讼风险,引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认清事实的基础上冷静处理纠纷。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张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调解,但一次性还清4万块确实有困难。
随后,刘冰净与叶某联系努力做其工作。叶某态度消极,不希望给对方调解机会,表示即使“打持久战”也要给张某“一个教训”。
刘冰净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案结事了的出发点,以“同乡情谊”为突破口,通过手机聊天记录等内容,回顾一路以来两人相互扶持、相互鼓励的历程,从“人情”入手,谈双方合作的来之不易;从“法理”入手,讲案件调判的利弊效果。终于,叶某主动来到法院,当面与张某解决问题。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双方在法院调解室,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说明了各自的诉求和困难。张某为其公司拖欠租金的行为向叶某表示歉意,叶某也为自己春节期间索账的莽撞向对方道歉,并表示愿意减轻原告负担,减少1万元租赁费。被告感受到其诚意,现场联系亲友,多方筹措资金,还清了剩余的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江岸区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涉企速裁团队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深化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让涉企案件驶入“快车道”,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互助互赢的纠纷解决方案,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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